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2009年1月17日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赞同王正伟主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自治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自治区2008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赞同2008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民生计划的报告,赞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全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主题,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2008年工作实事求是,部署2009年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合我区实际,体现了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反映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委员们一致赞同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并就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加快发展新型工业、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一步形成攻坚克难、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要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协履行职能的方法途径、体制机制,使政协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围绕促进科学发展,选择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开展调查研究和协商讨论,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建言献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