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赵晓东、贾小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1月16日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赵晓东涉嫌违纪违法、贾小东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自治区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撤销赵晓东、贾小东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资格。